六、收容人符合第二點第五款規定者,得隨時提報,經典獄長核准並提監 務委員會議審議通過後,頒給作業獎狀。
六、收容人從事作業除符合前揭第二、三項之規定頒給作業獎狀外,另如 對本機關確有特殊、具體、辛勞等實質貢獻者,亦得隨時提報,並經 簽陳典獄長核准提監務委員會議審議通過後,再由作業科頒給作業獎 狀,以資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