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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看守所辯護人辦理遠距接見實施要點 11
十一、本所遠距接見承辦單位戒護科電話(06)2781770 、傳真(06)
      2780041
民國 100 年 01 月 04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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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本所遠距接見承辦單位戒護科電話(06)2781770 、傳真(06)
      278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