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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屏東看守所律師遠距接見實施要點 12
十二、辯護人因故無法於預約時日辦理接見者,應於預約接見日上午 12 時前,以電話連繫本所取消。
民國 99 年 12 月 03 日訂定
12
十二、辯護人因故無法於預約時日辦理接見者,應於預約接見日上午 12 時前,以電話連繫本所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