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本監設志工考核小組,小組委員為副典獄長、秘書、教化科科長、作 業科科長、戒護科科長、總務科科長、人事室主任、會計室主任、政 風室主任及監長,並由副典獄長擔任主席。
七、設志工考核小組,小組委員為副典獄長、秘書、教化科科長、作業科 科長、戒護科科長、總務科科長、人事室主任、會計室主任、政風室 主任及監長,並由副典獄長擔任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