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署辦理緩起訴處分金暨認罪協商金支付對象之審查,及緩起訴處分 金暨認罪協商金支用查核評估,除刑事訴訟法、檢察機關辦理緩起訴 處分作業要點等規定外,依本作業要點辦理。
二、本署辦理緩起訴處分金支付對象之審查,及緩起訴處分金支用查核評 估,除刑事訴訟法、檢察機關辦理緩起訴處分作業要點等規定外,依 本作業要點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