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送入之飲食、日常必需物品均應經過檢查,但檢查之手段方式不得違 反比例原則;當中若有夾帶(藏)、 雜違禁品者,依相關規定處置 ;涉及刑法者,移送司法機關偵辦。
五、送入之飲食、日常必需物品均應經過檢查,但檢查之手段方式不得違 反比例原則;當中若有夾帶(藏)、?雜違禁品者,依相關規定處置 ;涉及刑法者,移送司法機關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