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Toggle navigation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綜合查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歷史法條
友善列印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檢察機關妥速辦理刑事案件實施要點 8
八、檢察官訊問被告應出以懇切之態度,不得用強暴、脅迫、利誘、詐欺 、疲勞訊問或其他不正方法,亦不得有笑謔、怒罵或歧視之情形。
民國 99 年 05 月 28 日訂定
8
八、檢察官訊問被告應出以懇切之態度,不得用強暴、脅迫、利誘、詐欺 、疲勞訊問或其他不正方法,亦不得有笑謔、怒罵或歧視之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