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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新竹監獄外寄(送)藥品申請流程作業規定 4
四、禁止寄入之藥品
(一)含有鴉片或甲基麻黃素類成份之藥品。(如咳嗽藥水)。
(二)含有衛生署公告毒品管制藥品條例第一級及第二級成份之藥品。(
      如嗎啡、海洛因)。
(三)不明成份的藥粉等。
(四)如寄入藥品無替代性旦經醫師核可者,不在此限。
民國 99 年 03 月 19 日訂定
4
四、禁止寄入之藥品
(一)含有鴉片或甲基麻黃素類成份之藥品。(如咳嗽藥水)。
(二)含有衛生署公告毒品管制藥品條例第一級及第二級成份之藥品。(
      如嗎啡、海洛因)。
(三)不明成份的藥粉等。
(四)如寄入藥品無替代性旦經醫師核可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