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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新店戒治所替代役男隊部監視器設置暨調閱注意事項 2
二、螢幕地點及調閱事由:監視器螢幕置於副隊長室,平日設定關機狀態 ,不加以監看,遇有事故始開機調閱以釐清事實。
民國 98 年 12 月 22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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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螢幕地點及調閱事由:監視器螢幕置於副隊長室,平日設定關機狀態 ,不加以監看,遇有事故始開機調閱以釐清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