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全國保防教育推行委員會設置要點 7
七、本委員會決議事項,由法務部調查局分函有關機關辦理,其辦理情形
    ,於下次會議提出報告。
民國 98 年 05 月 05 日修正
7
七、本委員會決議事項,由法務部調查局分函有關機關辦理,其辦理情形
    ,於下次會議提出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