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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全國保防教育推行委員會設置要點 5
五、本委員會每年開會一次,由召集人召集之,必要時得舉行臨時會議,
    均得邀請有關人員列席。
民國 98 年 05 月 05 日修正
5
五、本委員會每年開會一次,由召集人召集之,必要時得舉行臨時會議,
    均得邀請有關人員列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