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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檢察機關辦理易服社會勞動作業要點 1
一、為妥適運用易服社會勞動之相關規定,並使檢察機關辦理易服社會勞
    動在執行作業上有統一客觀之標準可循,爰訂定本要點。
民國 98 年 07 月 06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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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妥適運用易服社會勞動之相關規定,並使檢察機關辦理易服社會勞
    動在執行作業上有統一客觀之標準可循,爰訂定本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