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臨時至本分署施工、交貨之廠商,應至服務台先行登記,由服務台 人員通知相關單位承辦單位派員接洽,以身分證明文件換證後,引 領進入施工、卸貨。
十一、臨時至本處施工、交貨之廠商,應至服務台先行登記,由服務台人 員通知相關單位承辦單位派員接洽,以身分證明文件換證後,引領 進入施工、卸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