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支付方式 申請案經審查符合規定者,由受理分會將補助金額匯入申請人指定之 金融機構或學校(托兒所)帳戶。
十、支付方式 申請案經審查符合規定者,由受理之監獄或分會直接將補助之學雜費 、托兒費、國中小學代收代辦費匯入各指定金融機構或學校(托兒所 )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