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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檔案開放應用須知 9
九、機關調借檔案,應備函提出請求,並載明下列事項: (一)借調或調用機關名稱。 (二)借調或調用檔案檔號或內容要旨。 (三)借調或調用目的。 (四)借調或調用期間 (五)法令依據。
民國 97 年 11 月 12 日訂定
9
九、機關調借檔案,應備函提出請求,並載明下列事項: (一)借調或調用機關名稱。 (二)借調或調用檔案檔號或內容要旨。 (三)借調或調用目的。 (四)借調或調用期間 (五)法令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