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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臺東少年觀護所收容少年專屬梯次接見注意事項 4
肆、本注意事項提本所所務委員會議通過後自九十七年五月一日起開始實
    施。
民國 97 年 05 月 05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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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本注意事項提本所所務委員會議通過後自九十七年五月一日起開始實
    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