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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看守所檔案庫房安全管理維護要點 5
五、專責人員異動之交接
    檔案管理人員職務異動時,應將下列事項辦理移交:
(一)庫房管理相關簿冊。
(二)掌理業務範圍及相關設備。
(三)庫房鑰匙、磁卡等庫房出入管理物品。
民國 97 年 04 月 25 日訂定
5
五、專責人員異動之交接
    檔案管理人員職務異動時,應將下列事項辦理移交:
(一)庫房管理相關簿冊。
(二)掌理業務範圍及相關設備。
(三)庫房鑰匙、磁卡等庫房出入管理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