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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調查局處務規程 第 25 條
研究委員會任務如下:
一、各項犯罪案件資料之分析、評估及防制研究。
二、法令綜合彙整及法制研究。
三、其他有關研究事項。
民國 97 年 04 月 28 日修正
第 25 條
研究委員會掌理事項如下:
一、各項犯罪案件資料之分析、評估及防制等研究。
二、法令綜合彙整及法制研究事項。
三、其他有關研究或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