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風室掌理本局政風事項。
政風室設二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政風法令之擬訂事項。 二、政風法令之宣導事項。 三、員工貪瀆不法之預防、發掘、查察及處理檢舉事項。 四、政風興革之建議。 五、政風考核獎懲之建議。 六、機關設施安全及公務機密之維護事項。 七、公職人員之財產申報事項。 八、駐區督察辦理政風業務之規劃、指導及考核。 九、其他有關政風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