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監察處掌理下列事項: 一、通訊監察系統之規劃、建置、維護及管理。 二、通訊監察之協助執行及作業管理。 三、外勤單位執行通訊監察之技術支援。 四、其他有關通訊監察事項。
通訊監察處設四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通訊監察系統之規劃、建置、維護及管理。 二、通訊監察之協助執行及作業管理。 三、外勤單位執行通訊監察之技術支援。 四、其他有關通訊監察及偵蒐器材管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