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事務處掌理下列事項: 一、本局駐外人員之派遣及管理。 二、駐外館處、機構之安全保防工作之協同辦理。 三、與外國執法相關機構及其派駐我國人員協調聯繫之規劃、指導、執行 。 四、跨國犯罪案件之協助查緝。 五、外事與海外安全調查工作之規劃、指導、協調及考核。 六、國際合作、國際參訪、國際訓練、禮賓接待及外文翻譯。 七、其他有關本局國際事務事項。
國際事務處設五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本局駐外人員之派遣及管理。 二、駐外館處、機構之安全防護、機密維護及保防工作之協同辦理。 三、與外國執法相關機構及其派駐我國人員協調聯繫之規劃、指導及執行 。 四、跨國犯罪案件之協助查緝。 五、外事與海外安全調查工作之規劃、指導、協調及考核。 六、國際合作、國際參訪、國際訓練、禮賓接待及外文翻譯等事項。 七、其他有關本局涉外綜合業務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