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防處掌理下列事項: 一、機密保護工作之規劃、指導、查處及考核。 二、防制滲透資料之蒐集、研析、運用及處理。 三、機關安全防護工作之規劃、指導、研析及考核。 四、國民保防教育與宣導之規劃、協調、推動及執行。 五、安全查核工作之規劃、調查及處理。 六、其他有關保防事項。
保防處設四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全國保防工作會報、督導小組會報、地區保防工作執行會報、調查機 關與政風機構業務聯繫會報之規劃、聯繫、協調及執行。 二、機密保護工作之規劃、指導、查處及考核。 三、防制滲透資料之蒐集、研析、運用及處理。 四、機關安全防護工作之規劃、指導、研析及考核。 五、國民保防教育與宣導之規劃、協調、推動及執行。 六、安全查核工作之規劃、調查及處理。 七、其他有關保防業務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