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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矯正署嘉義監獄文康室使用管理要點 2
二、目的:為提供本監員工與替代役男正當休閒活動,妥善維護管理本監
    員工文康室。
民國 96 年 12 月 24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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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目的:為提供本監員工與替代役男正當休閒活動,妥善維護管理本監
    員工文康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