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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嘉義監獄宿舍管理要點 19
十九、借用宿舍如由借用人自費修繕,應填具自費修繕宿舍申請單,送總 務科簽請典獄長批准後辦理。
民國 98 年 09 月 04 日修正
19
十九、借用宿舍如由借用人自費修繕,應填具自費修繕宿舍申請單,送總 務科簽請典獄長批准後辦理。
民國 98 年 07 月 22 日修正
19
十九、借用宿舍如由借用人自費修繕,應填具自費修繕宿舍申請單,送總 務科簽請典獄長批准後辦理。
民國 96 年 10 月 22 日訂定
19
十九、借用宿舍如由借用人自費修繕,應填具自費修繕宿舍申請單,送總 務科簽請典獄長批准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