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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基隆看守所員工交通補助費核發要點 1
一、本所員工申請交通補助費應據實填寫申請表送核(如附件)。
民國 96 年 10 月 01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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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所員工申請交通補助費應據實填寫申請表送核(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