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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執行毒品減害替代療法緩起訴處分作業要點 5
五、為使自首者明瞭本要點實施之條件,法警室受理自首請求參與毒品減
    害替代療法前,應先請其填寫本署毒品減害替代療法適用對象簡易檢
    測表,不符資格者,應告知得向各地毒品危害防制中心尋求協助,或
    向行政院衛生署指定之醫療機構請求治療。如仍願自首或符合資格者
    ,即受理其自首,送內勤檢察官處理,並依檢察官命令,依採尿流程
    採尿,以最速件送驗。
民國 96 年 09 月 28 日訂定
5
五、為使自首者明瞭本要點實施之條件,法警室受理自首請求參與毒品減
    害替代療法前,應先請其填寫本署毒品減害替代療法適用對象簡易檢
    測表,不符資格者,應告知得向各地毒品危害防制中心尋求協助,或
    向行政院衛生署指定之醫療機構請求治療。如仍願自首或符合資格者
    ,即受理其自首,送內勤檢察官處理,並依檢察官命令,依採尿流程
    採尿,以最速件送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