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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愛心服務社設置要點 1
一、為增進同仁感情,發揮團隊精神,特設置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愛
    心服務社(以下簡稱本社)。
民國 96 年 07 月 31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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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增進同仁感情,發揮團隊精神,特設置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愛
    心服務社(以下簡稱本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