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處理陳情請願事件有下列情形者,應即聯繫警、調機關前來支援處理 ,防範事態擴大,並依規定循有關系統陳報法務部矯正署、政風司等 單位,俾使上級單位能確實掌握狀況,作正確之政策決定: (一)發現或有合理可疑陳情請願民眾或團體有攜帶危險物品。 (二)發現或有合理可疑在陳情請願事件中有從中煽動鼓惑之不法分子導 致陳情民眾失序,或可能演變成暴力衝突之情況。 (三)得知陳情請願民眾或團體,有聚眾鬧事或有暴力衝突之預警情報。
四、處理陳情請願事件有下列情形者,應即聯繫警、調機關前來支援處理 ,防範事態擴大,並依規定循有關系統陳報法務部矯正司、政風司等 單位,俾使上級單位能確實掌握狀況,作正確之政策決定: (一)發現或有合理可疑陳情請願民眾或團體有攜帶危險物品。 (二)發現或有合理可疑在陳情請願事件中有從中煽動鼓惑之不法分子導 致陳情民眾失序,或可能演變成暴力衝突之情況。 (三)得知陳情請願民眾或團體,有聚眾鬧事或有暴力衝突之預警情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