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宿舍之水、電費、瓦斯費等費用,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應由借用人 自行負擔。相關自付費用,應按時繳納,若逾期未繳納導致相關設 施被停水、停電或拆錶等,影響正常使用之處分,除依情節輕重簽 請議處及終止借用契約外,並需負因此所產生的損害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