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審查之檢察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晉敘: 一、曾受撤職、休職之懲戒處分。 二、最近五年內曾受降級、減俸、記過、申誡之懲戒處分。 三、最近五年內平時考核曾受懲處累計達申誡三次或記過一次以上。 四、違反檢察官守則,情節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