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違規後之教化、操行分數逐步回復期間,行狀顯著優異並有具體事 證者,得提前 1 至 3 個月回復至原得分數;若考核期間再違反 規定者,得延長 1 至 3 個月考核後再行回復至原得分數。
十一、違規後之教化、操行分數逐步回復期間,行狀顯著優異並有具體事 證者,得提前 1 至 3 個月回復至原得分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