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矯正機關受理社會資源舉辦各類教化藝文活動前,應對該機關學校、 團體或個人之背景資料充分瞭解,並考量矯正機關設施、人力之配合 情形,避免影響戒護安全管理。
三、各監院所受理社會資源舉辦各類教化藝文活動前,應對該機關學校、 團體或個人之背景資料充分瞭解,並考量各監院所設施、人力之配合 情形,避免影響戒護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