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22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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矯正機關設置補習學校分校實施要點 8
八、分校資源輔導教師對於學生之個別輔導紀錄,應按月影印致送矯正機 關以為管教參考,並存學生個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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