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執行小組得視業務需求,指定議題交由各分組進行研議並得隨時召開 執行小組會議。 執行小組會議由召集人主持,召集人因故不能出席時,由副召集人主 持。 各分組負責人得視業務需求召集分組會議,並擔任會議主席。必要時 ,並得請執行小組派員與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