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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家庭暴力罪或違反保護令罪受刑人處遇計畫 6
六   (經費)
    本計畫所需經費得由各監獄於相關業務經費項下檢討勻支。
民國 88 年 07 月 08 日訂定
6
六   (經費)
    本計畫所需經費得由各監獄於相關業務經費項下檢討勻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