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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家庭暴力罪或違反保護令罪受刑人處遇計畫 2
二、計畫依據: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民國 96 年 07 月 18 日修正
2
二、計畫依據: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民國 88 年 07 月 08 日訂定
2
二   (計畫依據)
    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三十三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