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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南投看守所舍房內務實施要點 4
四、舍房內禁止張貼雜誌或其他物品,並隨時保持清潔,不得塗抹污染。
民國 94 年 06 月 03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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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舍房內禁止張貼雜誌或其他物品,並隨時保持清潔,不得塗抹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