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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岩灣技能訓練所中央門進出注意事項 5
五、下列物品限制攜入戒護區之數量: (一) 現金,以新台幣 3000 元為限。 (二) 打火機壹個。
民國 94 年 09 月 14 日修正
5
五、下列物品限制攜入戒護區之數量: (一) 現金,以新台幣 3000 元為限。 (二) 打火機壹個。
民國 94 年 04 月 11 日修正
5
五、下列物品限制攜入戒護區之數量: (一) 現金,以新台幣 3000 元為限。 (二) 打火機壹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