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03.04 0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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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停
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地震避難應行注意事項 5
五、疏散時應要求收容人依指示路線快速前進,到達疏散地點應即清點人 數,並回報人員狀況及人數。
民國 94 年 04 月 06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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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疏散時應要求收容人依指示路線快速前進,到達疏散地點應即清點人 數,並回報人員狀況及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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