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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地震避難應行注意事項 1
一、為建立本所震災之防護機制,加強職員及收容人之應變能力與避震標 準作業程序,特訂定本注意事項。
民國 94 年 04 月 06 日訂定
1
一、為建立本所震災之防護機制,加強職員及收容人之應變能力與避震標 準作業程序,特訂定本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