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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矯正署泰源監獄資源垃圾分類及回收注意事項 4
四、行政大樓於每週五下午三點由收發室負責廣播,請各科室將廢紙類收
    集綑綁置於各科室門前,外清掃組則負責於每周五下午三點十五分前
    來收集至資源回收場,戒護區內則由戒護科自行訂定收集時間。
民國 94 年 07 月 06 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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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政大樓於每週五下午三點由收發室負責廣播,請各科室將廢紙類收
    集綑綁置於各科室門前,外清掃組則負責於每周五下午三點十五分前
    來收集至資源回收場,戒護區內則由戒護科自行訂定收集時間。
民國 91 年 09 月 02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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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政大樓於每週五下午三點由收發室負責廣播,請各科室將廢紙類收
    集綑綁置於各科室門前,外清掃組則負責於每周五下午三點十五分前
    來收集至資源回收場,戒護區內則由戒護科自行訂定收集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