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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新竹監獄實施電話預約接見注意事項 6
六、開放預約接見名額:接見日的每一梯次中三個名額。
民國 94 年 01 月 05 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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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開放預約接見名額:接見日的每一梯次中三個名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