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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綠島監獄預約接見注意要點 8
八、辦理預約後尚未完成接見者,不接受第二次預約登記。
民國 94 年 01 月 06 日訂定
8
八、辦理預約後尚未完成接見者,不接受第二次預約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