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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綠島監獄預約接見注意要點 13
十三、本注意事項經 典獄長核准後,提經監務委員會議通過後施行,修正
      時亦同。
民國 94 年 01 月 06 日訂定
13
十三、本注意事項經 典獄長核准後,提經監務委員會議通過後施行,修正
      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