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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綠島監獄預約接見注意要點 11
十一、現場審核與預約登記不符者,不可辦理接見。
民國 94 年 01 月 06 日訂定
11
十一、現場審核與預約登記不符者,不可辦理接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