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加強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下稱本署)公訴檢察官與告訴人、告訴 代理人或被害人間之相互聯繫、協調配合,以達發現真實之目的,特 訂定本要點。
一、為加強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 (下稱本署) 公訴檢察官與告訴人、 告訴代理人或被害人間之相互聯繫、協調配合,以達發現真實之目的 ,特訂定本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