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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工友平時考核及獎懲標準注意事項 4
四、行政大樓、戒護區高低壓電、飲用水設施、抽水馬達、發電機及電器
    設備水電工程等維修保養。
民國 94 年 10 月 04 日修正
4
四、行政大樓、戒護區高低壓電、飲用水設施、抽水馬達、發電機及電器
    設備水電工程等維修保養。
民國 91 年 02 月 01 日訂定
4
行政大樓、戒護區高低壓電、飲用水設施、抽水馬達、發電機及電器設備
水電工程等維修保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