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工友之獎懲,考核由本所科室主管 (或指定人員) 組成評議小組, 依下列程序辦理,有獎懲之事由時,由總務科將事證資料簽報所長 核移評議小組評議。
工友技工之獎懲,考核由本所科室主管(或指定人員)組成評議小組,依 下列程序辦理,有獎懲之事由時,由總務科將事證資料簽報所長核移評議 小組評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