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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工友平時考核及獎懲標準注意事項 16
十六、與同事應和睦相處,互助合作、不可漫罵污辱或威脅他人。
民國 94 年 10 月 04 日修正
16
十六、與同事應和睦相處,互助合作、不可漫罵污辱或威脅他人。
民國 91 年 02 月 01 日訂定
16
與同事應和睦相處,互助合作、不可漫罵污辱或威脅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