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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臺南少年觀護所開放參觀要點 7
七、成立督導小組,由副所長擔任召集人、組室主管為小組成員,並於每
    年六月及十二月召開總檢討會議,將本項業務之執行情形報部備查。
民國 93 年 09 月 06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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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成立督導小組,由副所長擔任召集人、組室主管為小組成員,並於每
    年六月及十二月召開總檢討會議,將本項業務之執行情形報部備查。